由此可见,作为备案主体,药企要承担的责任更多了。
8月25日,在上海食药监局发布《上海市医药代表登记管理试行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后,业界一片惊恐。因为上海的文件明确药代备案绑定药企的同时,对经营企业和专业推广公司(CSO)只字未提。
但总局即将出台的版本,很可能给CSO留一条生路。
在讲完备案中药企需要承担责任后,总局药化监管司的负责人接着说道“药品生产企业授权其他企业人员作为医药代表的,医药代表的劳动关系所属企业应遵照上述要求执行。”